日前,山東印發《化工園區大氣環境風險監控預警系統技術指南(試行)》。對山東省人民政府認定的化工園區大氣環境風險監控預警系統的設計、建設、驗收與運行進行了規定。
據悉,在我國大氣環境污染控制中,大氣質量監測和污染源點源排放監測技術已經成熟。但是對于來自工業的面源污染,一直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尤其是化工園區,其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臭味物質等多以面源污染的方式,雖然有些園區已經開始嘗試進行監測,但是監測方案各不相同,且多依賴所選供應商的技術特長。
標準中規定的系統包括監測網絡、管理平臺及配套設施,其中監測網絡中的監測點位包括點監測、線監測和面監測,監測因子應該根據化工園區環境風險識別結果確定,明確危險單元、風險源、主要危險物質、環境影響途徑、可能受影響的環境敏感目標等內容,需包括硫化氫、氨氣等重點關注的突發環境事件危險物質。此外,在大氣環境特征污染物監測站點附近,因綜合考慮周邊地形等影響因素,增設氣象監測設備,觀測風向、風速等相關氣象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