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限期分批實施改造升級和淘汰
中化新網訊 11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5部門聯合發布通知,公布《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記者梳理發現,化工行業共涉及煤制甲醇、燒堿、電石、黃磷等12種產品。
通知提到,能效水平的發布是為了落實《關于強化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指導各地科學有序做好高耗能行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有效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記者梳理發現,此次發布能效標桿和基準水平的高耗能行業包括5個大類: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其中,石油、 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涉及煉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等5個重點領域;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涉及燒堿、純堿、電石、乙烯、對二甲苯、黃磷、合成氨、磷酸一銨、磷酸二銨等9個重點領域。
其中,煤制烯烴的單位產品能耗標桿水平為2800千克標準煤/噸,基準水平為3300千克標準煤/噸;電石的標桿水平為805千克標準煤/噸,基準水平為940千克標準煤/噸;乙烯的標桿水平為590千克標準 煤/噸,基準水平為640千克標準煤/噸;黃磷的標桿水平為2300千克標準煤/噸,基準水平為2800千克標準煤/噸。
記者還注意到,此次針對不同原料路線的同一產品也設置了不同的能效水平。比如合成氨,采用優質無煙塊煤的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標桿水平為1100千克標準煤/噸,基準水平為1350千克標準煤/噸;采用非優質無煙塊煤、型煤的標桿水平為1200千克標準煤/噸,基準水平為1520千克標準煤/噸;采用粉煤(包括無煙粉煤、煙煤)的標桿水平為1350千克標準煤/噸,基準水平為1550千克標準煤/噸;采用天然氣的標桿水平為1000千克標準煤/噸,基準水平為1200千克標準煤/噸。
通知提出,對擬建、在建項目,應對照能效標桿水平建設實施,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標桿水平。對能效低于本行業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合理設置政策實施過渡期,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
通知強調,要依據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限期分批實施改造升級和淘汰。對需開展技術改造的項目,各地要明確改造升級和淘汰時限(一般不超過3年)及年度改造淘汰計劃,在規定時限內將能效改造升級到基準水平以上,力爭達到標桿水平;對于不能按期改造完畢的項目進行淘汰。堅決遏制高耗能項目不合理用能,對于能效低于本行業基準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升級的項目,限制用能。
通知還提出,各地要穩妥有序推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切實避免“一刀切”管理和“運動式”減碳。
《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范圍和標桿水平、基準水平,將視行業發展和國家現行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制修訂情況,進行補充完善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