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公布了《化工產業轉移承接地危險化學品質量安全和相關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治理實施方案》。
危險化學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包括,由異地轉入的化工產業項目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根據方案所附的《化工產業轉移項目清單》,涉及643個化工項目。
方案要求,嚴格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審批,強化證后監督檢查。各化工產業轉移承接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審核危險化學品申證企業提交的項目備案、核準等產業政策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強化對企業生產能力的審查,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堅決不予審批。以原材料進貨檢驗、過程控制、出廠檢驗為重點環節,以生產設備、檢驗設施等為重點對象,對已獲證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現場監督檢查,要突出檢查重點,細化檢查事項,列出隱患清單,逐家企業摸排,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實行動態銷號管理,發現一處整改一處、整改一處銷號一處,實現閉環管理;對整改不到位的,組織開展約談。
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有效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各化工產業轉移承接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轉移企業切實提高質量安全意識,梳理查找自身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對原材料采購控制、過程控制、生產與檢驗設施等方面開展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自查,建立問題臺賬,逐一提出消除隱患的措施,及時完成整改。
相關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方面要求,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轄區化工產業轉移項目,全面梳理相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摸清轄區轉移項目涉及的特種設備底數和移裝特種設備底數,制定監督檢查計劃,將存在移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確定為重點檢查對象,必要時邀請專家參與檢查,實現移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現場監督檢查全覆蓋。重點檢查使用單位辦理使用登記情況、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治理情況,督促使用單位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全部予以消除,實施整改閉環管理,不允許特種設備“帶病運行”,停止使用未落實整改的特種設備。督促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做好技術支撐,確保化工產業轉移承接地移裝特種設備定檢率和使用登記達到100%。
專項排查治理分為三個階段: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糾,8月30日前完成全覆蓋監督檢查和問題處理,9月30日前屬于對口幫扶和鞏固提高階段。